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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福满康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年龄范围 :30周岁—65周岁(含65周岁)

保险期间 :终身

交费期间 :10年、20年

保险责任 :

  • 投保规则
  • 保险责任
  • 投保示例
  • 可选择附加险

投保年龄:30周岁—65周岁(含6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10年、20年

最低保额:10万

保额累计上限规则:30-55周岁:30万;56-65周岁:20万



重度疾病保险金

一、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在等待期后经医院首次确诊患有本合同所界定的重度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度疾病保险金,且以一次为限,本合同自重度疾病首次确诊时起效力终止。

二、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经医院首次确诊患有本合同所界定的重度疾病,本公司将按本合同项下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度疾病保险金,本合同自重度疾病首次确诊时起效力终止。

 

轻度疾病保险金

一、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在等待期后经医院首次确诊患有本合同所界定的轻度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且以一次为限,本合同继续有效。

二、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经医院首次确诊患有本合同所界定的轻度疾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的责任,本合同项下轻度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如果被保险人在轻度疾病首次确诊时已符合本合同重度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或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的给付条件,本公司仅承担给付其中保险金额最高一项保险金的责任,不再承担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身故保险金

一、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在等待期后身故,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自被保险人身故时起效力终止。

二、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身故,本公司将按本合同项下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自被保险人身故时起效力终止。

 

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一、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在等待期后永久完全残疾,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本合同自被保险人被鉴定为永久完全残疾时起效力终止。

二、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永久完全残疾,本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被鉴定为永久完全残疾时本合同项下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本合同自被保险人被鉴定为永久完全残疾时起效力终止。

 

对于本合同的重度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本公司仅承担给付其中一项保险金的责任。


40岁恒女士对于自身健康非常关注,之前体检查出甲状腺结节让她非常苦恼,虽然投保了重疾,但是是除外承保。甲状腺保障的缺失,让恒女士非常担忧,迫切地希望拥有一份完整的保障。经朋友推荐,投保了恒大福满康重大疾病保险,在符合健康告知承保条件的情况下,选择了保额30万,20年交,首年保费10740元,产品计划如下表:

 

保障项目

保障金额

轻度疾病保险金

3种标准行业定义轻度疾病,给付1次,6万

重度疾病保险金

28种标准行业定义重度疾病,给付1次,30万

身故保险金

给付1次,30万

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给付1次,30万


备注:

1.本产品等待期为180天。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经医院首次确诊患有本合同所界定的重度疾病,或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本公司将按本合同项下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经医院首次确诊患有本合同所界定的轻度疾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2.对于重度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仅承担给付其中一项保险金的责任。

3.如果被保险人在轻度疾病首次确诊时已符合本合同重度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或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的给付条件,本公司仅承担给付其中保险金额最高一项保险金的责任,不再承担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4.本宣传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具体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等内容以保险条款为准。


不可附加任何附加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