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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万年寿尊享版终身寿险

投保年龄范围 :0周岁-65周岁

保险期间 :终身

交费年期: 3年、5年、10年

保险责任 :

  • 投保规则
  • 保险责任
  • 投保示例
  • 可选择附加险

投保年龄:下限:0岁(出生且出院满30天)

                 上限:65周岁(3年)/50周岁(5年)/50周岁(10年)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3年、5年、10年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基本保险金额和年度保险金额

一、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如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二、本合同首个保单年度的年度保险金额等于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各保单年度的年度保险金额按上一保单年度的年度保险金额的3.5%复利递增,即该保单年度的年度保险金额=上一保单年度的年度保险金额×(1+3.5%)。

身故保险金

一、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身故的,本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后身故,或者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已年满18周岁且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的,本公司将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身故,本公司将按以下两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乘以身故时到达年龄对应的给付比例(具体比例详见表一);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后身故,本公司将按以下三项的最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乘以身故时到达年龄对应的给付比例(具体比例详见表一);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年度保险金额;

3.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表一:

到达年龄

给付比例

18-40周岁

160%

41-60周岁

140%

61周岁以上

120%

其中,到达年龄指的是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加上当时保单年度数,再减去1后所得到的年龄。本合同首个保单年度的保单年度数为1,每经过一个保单周年日,保单年度数增加1,以此类推。



恒先生,45岁,投保了《恒大万年寿尊享版终身寿险》,交费期间为3年,每年交费38,008元,保险期间为终身。投保时基本保额为100,000元。

保单
年度

保单年度
初年龄

年交保费

累计
已交保费

年末
现金价值

年度
保险金额

身故
保险金

1

45

38008

38008

26425

100000

53211

2

46

38008

76016

63234

103500

106422

3

47

38008

114024

107057

107123

159634

4

48

0

114024

110728

110872

159634

5

49

0

114024

114527

114752

159634

10

54

0

114024

135733

136290

159634

15

59

0

114024

161529

161869

161869

20

64

0

114024

192585

192250

192585

25

69

0

114024

229528

228333

229528

30

74

0

114024

273417

271188

273417

35

79

0

114024

325514

322086

325514

40

84

0

114024

387333

382537

387333

45

89

0

114024

460687

454334

460687

50

94

0

114024

547729

539606

547729

55

99

0

114024

651008

640883

651008

60

104

0

114024

774000

761168

774000

注1:以上演示为四舍五入显示整数;

注2:本演示仅演示部分年岁利益,如需全表,请联系相关销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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