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恒大恒享金生年金保险
投保年龄范围 :0岁—70周岁(含70周岁)
保险期间 :15年
交费年期: 趸缴、3年、5年、10年
保险责任 :
- 投保规则
- 保险责任
- 投保示例
- 可选择附加险
投保年龄:0岁—70周岁(含70周岁)
保险期间:15年
交费期间:趸缴、3年、5年、10年
特别生存金
自本合同第5个保单周年日(含当日)起至第6个保单周年日(含当日)止,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内的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本公司将按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以及交费期间确定的年交保险费乘以特别生存金给付比例给付特别生存金。特别生存金给付比例如下表所示:
交费期间 | 特别生存金给付比例 |
趸交 | 20% |
3年 | 50% |
5年 | 100% |
10年 | 100% |
生存金
自本合同第7个保单周年日(含当日)起至第14个保单周年日(含当日)止,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内的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本公司将按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金。
满期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本公司将按保险期间届满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以及交费期间确定的年交保险费乘以满期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满期保险金给付比例如下表所示:
交费期间 | 满期保险金给付比例 |
趸交 | 60% |
3年 | 200% |
5年 | 300% |
10年 | 800% |
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与本合同项下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永久完全残疾,本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被鉴定为永久完全残疾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与本合同项下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较大者给付永久完全伤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的身故保险金与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本公司仅承担给付其中一项保险金的责任。
富先生30岁,投保一份恒大恒享金生年金保险,年交保费10万元,交10年,基本保险金额17700元。
富先生可获得的保障利益如下:
特别生存金
35岁-36岁,每年领取100000元领2次,合计领取200000元
生存金
37岁-44岁,每年领取17700元领8次,合计领取104800元
满期保险金
45岁一次性领取800000元
以上领取的金额可另开万能账户累计产生收益
身故/全残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将按当时的现金价值、累计所交保费取最大者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
HA040恒大附加恒祥住院津贴医疗保险(2021版)
HA041恒大附加恒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21版)
HA042恒大附加尊享安康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21版)
HA037恒大附加恒久安心住院医疗保险(2021版)
PA043恒大附加恒安意外伤害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