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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北极星养老年金保险

投保年龄范围 :30天-69周岁

保险期间 :终身

交费年期: 趸交/3年/5年/10年/15年/20年

保险责任 :

  • 投保规则
  • 保险责任
  • 投保示例
  • 可选择附加险

投保年龄:下限:0岁(出生满30日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

                 上限:根据养老年金领取起始年龄和交费期间不同按下表确定

养老年金领取起始年龄

交费期间

55周岁
(女性)

60周岁

65周岁

70周岁

趸交

54

59

64

69

3年

50

55

60

65

5年

45

50

55

60

10年

45

50

55

60

15年

40

45

50

55

20年

35

40

45

50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趸交、3年、5年、10年、15年、20年

养老年金领取起始年龄:男性:60周岁、65周岁、70周岁

                                     女性:55周岁、60周岁、65周岁、70周岁

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年领、月领

最低保费:下限:趸交、3年、5年、10年:10000元

                           15年、20年:5000元

                 上限:视具体核保情况决定,需为1000整数倍。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养老年金

一、自养老年金首个领取日(含当日)起,本公司按照以下约定给付养老年金:

(一)如果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年领,本合同项下每期养老年金金额等于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每年给付养老年金;

(二)如果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月领,本合同项下每期养老年金金额等于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5%。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月日零时仍生存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5%每月给付养老年金。

二、自养老年金首个领取日(含当日)起的20个保单年度为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如果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内身故,本公司将按以下约定计算并一次性给付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尚未领取的养老年金,本合同终止:尚未领取的养老年金金额=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内尚未领取养老年金的期数×每期养老年金金额。

三、自养老年金首个领取日(含当日)起,本合同现金价值降为零。

 

身故保险金

一、如果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首个领取日(不含当日)之前身故,本公司将按以下两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二、如果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首个领取日(含当日)之后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本合同终止。

 

养老年金领取方案变更

一、本合同额外提供四种养老年金领取变更方案。犹豫期后,且在养老年金首个领取日(不含当日)之前,您可以向本公司申请变更养老年金领取方案,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本公司将按照变更后的养老年金领取方案重新确定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并在批单或批注上载明。

二、养老年金领取方案变更后,本条款“2.5保险责任”中的养老年金责任将根据批单或批注上载明的养老年金领取变更方案相应变更,身故保险金责任保持不变。

 

养老年金领取变更方案一

一、自养老年金首个领取日(含当日)起,本公司按照以下约定给付养老年金:

(一)如果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年领,且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每年给付养老年金;

(二)如果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月领,且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月日零时仍生存,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5%每月给付养老年金。

二、如果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首个领取日(含当日)之后身故,本公司将按以下约定计算并一次性给付尚未领取的养老年金,本合同终止:尚未领取的养老年金金额=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金额–累计已经领取的养老年金(不计利息)金额。

三、自养老年金首个领取日(含当日)起,本合同现金价值降为零。

 

养老年金领取变更方案二

一、自养老年金首个领取日(含当日)起,本公司按照以下约定给付养老年金:

(一)如果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年领,且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每年给付养老年金;

(二)如果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月领,且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月日零时仍生存,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5%每月给付养老年金。

二、如果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首个领取日(含当日)之后身故,本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金额一次性给付尚未领取的养老年金,本合同终止。

三、自养老年金首个领取日(含当日)起,本合同现金价值降为零。

 

养老年金领取变更方案三

一、自养老年金首个领取日(含当日)起,本公司按照以下约定给付养老年金:

(一)如果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年领,本合同项下每期养老年金金额等于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每年给付养老年金;

(二)如果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月领,本合同项下每期养老年金金额等于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5%。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月日零时仍生存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5%每月给付养老年金。

二、自养老年金首个领取日(含当日)起的25个保单年度为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如果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内身故,本公司将按以下约定计算并一次性给付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尚未领取的养老年金,本合同终止:尚未领取的养老年金金额=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内尚未领取养老年金的期数×每期养老年金金额。

三、自养老年金首个领取日(含当日)起,本合同现金价值降为零。

养老年金领取变更方案四

一、自养老年金首个领取日(含当日)起,本公司按照以下约定给付养老年金:

(一)如果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年领,本合同项下每期养老年金金额等于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每年给付养老年金;

(二)如果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月领,本合同项下每期养老年金金额等于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5%。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月日零时仍生存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5%每月给付养老年金。

二、自养老年金首个领取日(含当日)起的30个保单年度为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如果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内身故,本公司将按以下约定计算并一次性给付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尚未领取的养老年金,本合同终止:尚未领取的养老年金金额=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内尚未领取养老年金的期数×每期养老年金金额。

三、自养老年金首个领取日(含当日)起,本合同现金价值降为零。


养老年金领取变更方案四

一、自养老年金首个领取日(含当日)起,本公司按照以下约定给付养老年金:

(一)如果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年领,本合同项下每期养老年金金额等于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每年给付养老年金;

(二)如果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月领,本合同项下每期养老年金金额等于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5%。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月日零时仍生存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5%每月给付养老年金。

二、自养老年金首个领取日(含当日)起的30个保单年度为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如果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内身故,本公司将按以下约定计算并一次性给付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尚未领取的养老年金,本合同终止:尚未领取的养老年金金额=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内尚未领取养老年金的期数×每期养老年金金额。

三、自养老年金首个领取日(含当日)起,本合同现金价值降为零。


李先生,30岁,在本公司为自己购买了《恒大北极星养老年金保险》,保险期间为终身,交费期间为10年,约定养老年金领取起始年龄为60周岁,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年领,年交保险费为100000元,基本保险金额为143970元。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假设李先生不变更养老年金领取起始年龄、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和养老年金领取方案,李先生享有《恒大北极星养老年金保险》各保单年度的保单利益如下表所示:

北极星-最新案例表1.png

假设李先生在投保5年后将养老年金领取方案变更为“养老年金领取变更方案一”,按照变更后的方案重新确定的基本保险金额为163000,保险期间、交费期间、年交保险费、养老年金领取起始年龄和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均不变。李先生在“养老年金领取变更方案一”下享有《恒大北极星养老年金保险》各保单年度的保单利益如下表所示:

北极星-最新案例表2.png

注:

1. 除年度保险费、累计保险费和身故时尚未领取的养老年金外,其他均为保单年度末数值。

2. 现金价值不含当年度末应给付的养老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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